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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FDA發布真實世界證據指引草案:過去與未來

美國FDA發布真實世界證據指引草案過去與未來
Photo credit: Pexels

真實世界證據逐漸成為各國評估藥品安全、療效甚至是新適應症許可的參考。2019年至2021上半年間,由FDA所發出的生物製劑或是藥品新適應症許可之中,與真實世界證據相關的比例從75%上升至96%,且橫跨至少18種疾病領域。

2021年尾,兩項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FDA)針對真實世界數據(real world data)應用的指引草案出爐,相關人士將可根據現有草案提出建議。

指引的建立奠基於2016年通過的21世紀醫療法案(21st Century Cures Act )。該法案目的在於加速醫療產品的發展,同時也幫助病人能更快速取得這些新科技,包含藥品、生物製劑以及醫療器材,指引正是為了回應該法案而誕生。

非介入性的研究(non-interventional)例如觀察性研究是其中一個指引中討論的項目, 這包含真實世界數據的取得和上市後的藥品監視。贊助商除了必須提交藥品上市後不良反應紀錄外,值得一提的是,還須提供如何取得研究對象(patient-level)資料的管道,並於資料開始正式分析前檢視流程圖和程式碼。一般而言,大數據分析需以統計軟體作為工具輔助,例如利用台灣健保資料庫進行觀察性研究 。

“我們需要這一切是透明公開的,包含研究如何設計和如何分析,而這將幫助我們提高結果有效性的信心。” John Concato博士於一項FDA的公開演說中提及真實世界證據的框架中說到。 John Concato現職為FDA 美國藥物評估中心醫療政策辦公室的副主任。

真實世界數據 VS.真實世界證據

依照美國FDA定義,真實世界數據指的是日常生活中與病人健康狀態和照護有關的資訊,來源可以包括電子醫療紀錄、疾病登錄檔甚至是穿帶式數據,這些數據被分析之後可作為評估利益和風險的工具,此時則被稱為真實世界證據(real world evidence)。FDA冀望能夠從這些證據之中輔助政策決定,例如新適應症許可和藥品上市後需要執行的安全性監測。

“總的來看,我們越來越仰賴真實世界證據” John Concato博士於上述演說中提到。

使用真實世界證據輔助決策

2019年至2021上半年間,在FDA發出的生物製劑或是新藥許可之中,與真實世界證據相關的比例從75%上升至96%,橫跨至少18種領域 。疾病若擁有族群過小,或是難以經由傳統臨床試驗證明介入是否有效的特性,例如癌症、感染症和神經疾病,真實世界證據則可望發揮功能。 來自輝瑞公司的Ibrance(palbociclib)正是靠著真實世界證據獲得較為罕見的疾病適應症-男性乳癌,幫助Ibrance面對來自競爭對手的進逼;血液腫瘤藥品Blincyto (blinatumomab)則是利用真實世界證據作為外部對照組,證實在特定的急性淋巴性白血病患者中可以幫助病人達到完全緩解。

真實世界證據將成為加速新適應症核准的工具?

儘管目前已有使用真實世界證據獲取新適應症的案例,這項”優惠”仍限制在已核可藥品申請新適應症的範疇,在新藥申請(new drug application)時並無強制要求檢付。過去的案例之中,這項工具也並非決定結果的主要考量,以真實世界資訊作為主要決策考量的案例不到10%,多數仍屬於支持的地位。

“替代性研究設計或許可以進一步支持或是增強現有的其他資訊,但是並不是要完全取代傳統臨床試驗在決策上的地位” John Concato在演說總結中提到。

使用真實世界數據分析,時常需要在現實和理想間取得平衡,例如一個疾病登錄檔僅包含特定族群而無法和臨床試驗呈現的結果比較,某些設計或分析可以減少這樣的偏差,然而後續引發的解讀難度提升,將考驗贊助商如何說服決策者。事實上,過去兩年半間,向FDA提出申請的藥品所收到的評論之中,正不乏是樣本數過少,或是方法學上的缺陷。

草案有助於凝聚相關人士共識

在另一指引草案中,FDA提及多項建議,包含使用數據的相關性信賴性、串聯多個登錄檔時的注意事項和FDA對於分析結果作為提交申請的立場。贊助商需充分理解資料庫的優勢和限制,並審視數據是否適合作為提交申請的依據(fit-for-use),而這包括使用的資料是否包含預計分析的項目以及足夠的人數、資料庫包含的族群是否與要回答的研究範圍一致,例如只有那些比較健康的人才有意願被收納至該檔案庫中,這將忽略其他疾病較為嚴重的患者。至於資料維護方,也必須保障病人隱私和維護這些數據,包含系統稽核和定期軟體更新。

雖然傳統臨床試驗仍然是目前決定一個藥物有效或是安全的黃金準則,然而真實世界證據具有提高決策效率和補足傳統試驗不足的潛力。指引的建立在符合現有法規的框架之下,有助於進一步凝聚多方對於真實世界證據如何應用的共識。

 FDA針對真實世界證據應用的指引草案,相關人士將可以在下個月2022年 3月8日前根據草案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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